 |
| |
| 一、前言 |
|
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之設立目標是成為台中縣的文化重心之一,在建築形式上能成為台中縣當地文化的象徵。故在建築師規劃當時,即是以閩南式合院建築為建築形式設計構想來源,並希望能兼具傳統書院及園林建築的特色。 |
| |
| 二、空間配置 |
演藝廳:
五百四十六席的演藝廳是舉辦戲劇、舞蹈、音樂表演等藝術節目的極佳場所,適合中、小型表演之用。 |
 |
| |
|
展覽廳:
展覽廳總面積約三千平方公尺,分為展覽室A(五百六十九坪)、展覽室B(二百二十七坪)、展覽室C(八十五坪)和戶外中庭展覽區,適合繪畫、攝影、雕塑、陶藝和文物等展覽活動。其中展覽室A為目前全國最大之單一展示空間。 |
 |
| |
|
演講會議廳
演講會議廳包含小型會議室四間及一百一十人座的大型國際會議廳一間,具備視聽功能,適合集會討論或演講授課之用。 |
 |
| |
|
台中縣美術家資料館
以收集、整理、儲存、展示,並提供台中縣美術家之藝術成就以及相關圖文資料為主,是台中縣美術家檔案資料之收藏與供應中心,亦是台中縣美術家歷史存在之介紹展示中心。 |
 |
| |
|
戶外劇場休閒區:
戶外劇場休閒區為一開放式表演空間,包括藝術廣場、清水廣場、迴旋廣場、圖騰廣場、瓜棚和雅書廊等六個戶外廣場,適合地方戲曲、露天音樂會、假日文化廣場等戶外活動之表演。小橋流水的亭園造景提供來賓休憩、攝影、賞景和嬉遊的樂趣。 |
 |
| |
|
研習教室區:
研習教室區為書院式建築,區內含美術、書法、雕刻及普通教室等,主要作為課程研習和義工組訓等之用。 |
 |
| |
|
行政區:
行政區位於全中心最後側,為行政管理與辦公的地方。 |
 |
| |
|
清風樓
位於大門入口左側,為傳統三合院的建築形式,與園林水域區相鄰,三面環水,由某些視角觀看猶如水中建築般。原規劃為鄉土研習教室,目前則作為台中縣文化局辦公室之用。 |
 |
| |